当前,疫情防控处于关键时期,驿城区卫生计生监督所采取四措并举的工作方法,加强对辖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疗垃圾监督检查,确保辖区内医疗单位、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医学隔离观察点各类医疗垃圾得到及时、安全、有效处置,防止疫情扩散和疾病传播。
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监管责任。医疗垃圾分类处理有效监管是控制疫情扩散的重要环节和途径,该所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要求,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全面落实监管措施和责任。
加强业务指导,落实主体责任。针对新冠病毒医疗废物的特殊性,该所要求各医疗卫生机构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明确法定代表人是第一责任人,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及负责收集处理的工作人员是直接责任人。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对医疗垃圾收集、贮存、转移、处置等环节监督管理到位,确保医疗垃圾能够及时、安全、有效处置。全区26家区、乡级医疗机构均签订岗位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加强分类管理,确保暂存安全。要求全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凡诊疗新冠肺炎患者及疑似病人产生的废弃物(含生活垃圾),发热门诊和病区产生的废弃物(含生活垃圾),均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内部设置的医疗废物暂存间,要有独立区域存放新冠病毒相关医疗废物,并与一般医疗废物使用物理隔断或走道隔离。收集存放医疗废物的专用包装袋、利器盒、处置桶等,必须粘贴“新冠”字样,当垃圾容量达到¾时,务必采取鹅颈结式封口,并双层包装,在暂存时使用紫外线照射1小时进行消杀处理,离开污染区时由收集人员对包装用84配比液进行再次消杀,移交医疗废物处置机构时,要求必须贴注印有产生单位、部门、时间、类别,定点救治医院的必须注明“新冠”字样,并在每天交接后对暂存处的运输工具和地面进行及时的消杀和清洁,做好交接记录的登记。
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源头安全。为确保“新冠”相关医疗废物能够规范收集、安全运送、有效处置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该所下发了《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疗废物监督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督导》的通知,抽调医疗管理科和6名业务能力强的业务骨干组成2个督导督查组对各级医疗机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和新冠肺炎的医疗救治定点医院进行不间断巡回检查,严格要求相关单位依法、依规做好医疗废物处置工作。
截止目前,全区安全处置医疗废物垃圾18138.75千克,其中,感染性医疗废物1094.43 千克,病理性医疗垃圾3.6千克,“新冠”医疗废物1456.92千克全部移交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机构进行及时处理和清运。为坚决遏制疫情蔓延、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